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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护图书人人有责
日期:2011-10-13 发布人:admin1 浏览量:
109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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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们在借阅图书时如发现其中有批划、涂改等现象,请同学们在办理借出手续时找借书处的老师在图书题名页加盖“爱护图书”的印章。
根据学生手册规定:读者如有在书刊、资料中作批点、划线、涂改、污损等损坏书刊资料的行为,视情节轻重按原书刊资料售价的1—5倍赔偿。撕扯书刊资料者,按原书刊资料售价的10倍赔偿,并按偷盗论处,被损坏的书刊资料仍需留在图书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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